2024年3月底,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(AICIS)发布通知:有关分类、报告和记录保存的修订规则将于2024年4月24日起正式实施。
2020年7月1日,《工业化学品法案2019》正式实施,AICIS替代NICNAS成为澳大利亚境内工业化学品活动的新监管机构。其中,《工业化学品(一般)规则2019》(以下简称《一般规则》)和《工业化学品分类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分类指南》)是引入人了解自身合规义务,以及确认物质引入类别最为重要的法规文件和指导工具。
至今,新法实施已接近四年,在此期间官方收到了很多业界对于新法的意见和建议,并于去年启动了法规的修订工作,旨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法规,以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。
2023年9月至11月,AICIS就《一般规则》和《分类指南》的一系列修订进行了公开咨询,修订内容涉及化学品的引入分类,以及名录物质、豁免和报告类物质引入的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等相关内容。
今年2月,官方就各界人士的关心做出回应,表示将于4月开始正式的修订,并会在新规则正式实施前一个月左右发布公告。于是,便有了上面3月底的修订公告!
一、《一般规则》修订内容
有关《一般规则》的主要修订有:
用便于遵守的记录代替书面承诺;
更广泛地接受国际化妆品成分命名法(INCI)名称,用于报告和记录保存;
修改分类标准以受益:
1. 本地肥皂制造商
2. 香精香料混合物中化学物质的引入人
3. 引入和使用受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的引入人
· 加强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和/或报告要求
例如,防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POPs)被归类为豁免或报告引入类别。
另外,综合考虑收到的业界反馈意见后,官方对修改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,包括进一步:
· 简化对引入名录物质的记录保存要求(例如:简化对于名称的记录保存要求、删除有关最大浓度、引入量和已知危害分类的记录保存要求);
· 扩大可备存/提供INCI名称作报告及记录保存的情况(不知道CAS名或IUPAC名的情况下);
· 扩大香精香料混合物中化学物质的适用标准(修订后,不在IFRA透明度清单上的化学品也可以满足相关标准)。
二、《分类指南》修订内容
《分类指南》的修订则进行了两次公开意见的征询,在AICIS就拟议的修改进行磋商并考虑业界所提供的反馈之后,《分类指南》已完成最终修订。
为配合《一般规则》修订生效的日期,《分类指南》(第二版)也将于4月24日正式发布。
有关《分类指南》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:
· 修订检查《高危害化学品分类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
· 基于AICIS评估,将高危险化学品列入《清单》的规定;
· 为引入人证明引入物质没有皮肤刺激和皮肤敏感提供了更多选择;
· 补充快速生物降解性测试指南以及更多预测模型。
另外,鉴于行业利益相关者反馈,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应付一些变化,因此AICIS定于2024年9月24月对《分类指南》再做一次更新,将包含以下修订内容:
· 基于当前信息来源添加更多物质到《清单》中,并将欧盟内分泌干扰物(清单I)(European commission Endocrine Disruptor List (List I))作为信息来源
· 改进了引入人证明引入物质没有特异性靶器官毒性(反复接触)和生物蓄积性的相关要求
三、建议相关企业
法规的修订旨在解决引入人在履行合规义务时遇到的一些挑战。当然,所有有利于引入人的修改建议都是建立在降低监管负担的同时,保持监管保护机制的基础上提出的,以便AICIS实现其维护澳大利亚健全的健康、安全和环境标准的核心目标。
作为引入人确定合规义务和物质引入类别最重要的两份指导文件,《一般规则》和《分类指南》的修订将直接影响到所有的工业化学品引入人。且本次修订有很多修改建议都是从“为引入人减负和解决合规挑战”的角度出发的,建议各相关方密切关注法规修订进展,及时了解最新合规要求。